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22年博士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2-04-2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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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22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在学校研究生院领导下,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注重考核科学性和公平性,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充分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释与考生咨询,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职责:分配招生计划,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成立2022博招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

三、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由于受疫情影响,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我院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即认定为外语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或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的其他证明);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3.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为英语专业;

4.本人在国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有英文文章;

5. 其他可以证明英语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

凡未达到以上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外语考试的书面申请,学院将针对相关申请人开展英语水平考核,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学院会电话通知相关考生。

四、招生计划

全日制计划16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7人)。

专项计划3个,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1个,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个。

五、候选人的产生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攻博计划,以及申请人教育专业背景进行评分,再综合学习成绩、毕业年限、推荐人的推荐意见等相关信息后讨论产生候选人,结果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通过后上网公示,候选人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1:2

六、候选人资格审查

请进入候选人名单的考生,将手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或学生证)的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475029034@qq.com)。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学院将据此进行远程现场确认。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1.已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还须在中国留学网上查验,验证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2. 综合考核时间:20225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 综合考核具体要求

①综合考核软件:学院综合考核面试采用钉钉、腾讯会议双机位,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提前准备好两台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②综合考核环境: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③综合考核考生端机位:考生端采用双机位,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手机,为确保综合考核效果建议主机位使用电脑,采用有线方式连接网络),主机位设备用于综合考核面试,需从考生正面拍摄,副机位设备用于远程监考,需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考生须配合我院提前进行设备和软件测试,确保综合考核过程网络稳定,设备正常工作。如实施条件确有困难,请务必提前联系我院。

④综合考核纪律:综合考核面试期间,考生端:(1)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2)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拍照、截图;(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综合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联络;(5)不得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7)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综合考核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8)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

4. 综合考核考风考纪:考生需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并在学院进行远程资格审核时,面对镜头大声宣读,学院录影备案。

5. 综合考核内容及时长安排:

PPT汇报攻博研究计划(约 10-15 分钟)

② 考核专家组现场提问交流(约15 分钟)

综合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反应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发展潜力、心理素质等;成绩评分办法:百分制计分,及格线60分;在考核组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考核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的综合考核最终成绩。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及时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健委、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调剂

因招生导师生源不平衡,在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仍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调剂原则进行本单位内部调剂,优先接收已列为候选人的考生。

学院内部调剂信息由学院教学办公室通知到相关考生,考生提出调剂申请,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填写《武汉大学培养单位内调剂信息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备案。

所有调剂考生需参加学院综合考核,若录取则占用本学院招生计划。

十、录取及奖学金

1. 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成绩=学术素养*0.6+创新潜质*0.4,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原则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①按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总成绩及单项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录取类别

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学院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生,不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学生(专项计划除外)

4. 学习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5. 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最终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博士生奖学金详见招生简章。

十一、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均在学院官网发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whu.edu.cn

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3860

Email47502903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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