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院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事项告知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0-01-13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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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2020年放寒假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为2020112日至215日,21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放假期间,各位同学要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离校前,请各班积极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和防灾避险常识教育,重点开展以疾病预防、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不良网络信贷、防传销、防意外伤害、防溺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班同学学习《武汉大学寒假安全责任告知》和《高等学校寒假安全温馨提示》。

二、假期留校同学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切实注意人身、财物、交通和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寝室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留校同学中途离校应向学院和宿舍管理员报告。

三、假期外出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私自到自然水域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禁止以集体名义组织外出旅游。

四、放假期间全体同学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于国家、社会及学校的不当言论,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216日(星期日)为返校注册时间,所有同学需在当天由本人持学生证到学院107办公室进行报到注册,未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http://shxx.whu.edu.cn/info/1086/3601.htm)。各班需在216日晚1900前进行点名清查,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逐个联系、核实情况,并将返校情况报给辅导员。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六、放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安排辅导员电话值班,如有紧急情况,请同学们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特此通知

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