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9-05-2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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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西南班研究生: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创新和创新创业实践,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决定开展2019年“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

根据《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2019年“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2018-2019学年度评选。

根据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实际,2019年“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总计11人:甲等奖学金3名,乙等奖学金4名,丙等奖学金4名。奖学金标准分别为5000/人、4000/人和3000/

二、参评对象

  校内有关学院与西南研究院联合招收的2018级社会工作(2班)、图书情报(西南班)硕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及集体活动,富有团队协作及奉献精神;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科学精神强;

(五)勇于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和社会实践,社会责任感强,积极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四、评选程序

“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按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推荐、西南研究院评审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表》进行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交其他相关评审材料。

2、培养单位评审,学院评审工作组应参照学校有关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规定和办法,组织材料审查和评议,通过会议确定获奖推荐名单。

3、西南研究院评审,“西南研究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议组对学院推荐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召开专题会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名单及奖励等级。经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评选比例,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奖学金评奖比例进行调整。

2、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公示要求。

六、报送材料

1、《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表》纸质版及电子文档。

2、其他相应申报材料(发表论文等)扫描版(以个人为单位压缩打包)。

以上材料请于201995日前发送到:whu_swri@163.com(请将邮件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优秀研究生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附件2: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2019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表

 

武汉大学西南研究院

2019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