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4-12-25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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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工字[2014]62号

关于评选表彰服务教职工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追求,大力培育“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服务风尚,有效发挥我校工会服务机制的作用,推进服务教职工多元化普惠制服务体系建设,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各二级工会或已与校工会开展合作共建的联合服务单位可申报先进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可申报先进个人;与校工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的志愿者可申报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10个、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若干名,优秀志愿者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一)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本单位参与校工会联动服务;

2、积极发挥本单位专业优势与校工会开展联合服务;

3、根据本单位情况积极开展联盟服务;

4、在分党委、行政支持下,建立与校工会相应的服务教职工工作体系或服务制度;

5、本单位服务教职工工作成绩突出,形成特色。

(二)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参考以上条件,主要考量本人在其中所发挥的主导作用。

(三)服务教职工优秀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服从工作安排,妥善处理学习、工作与志愿服务的关系,确保服务时间的落实。

2、严格遵守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展现志愿服务良好形象,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充分发挥专业技能优势,服务教职工工作业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附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各二级工会可推荐1名“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经所在二级工会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优秀志愿者由相关管理部门推荐候选人,填写《服务教职工优秀志愿者申报表》(附件3)。校工会组织评审,予以公示、表彰。

五、申报要求

1、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评选先进的推荐申报工作;

2、截止时间:请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附电子版)报送校工会教职工服务中心(208室)。

联系人:刘仲沛 联系电话:68779116 电子邮箱:jzgfwzx@163.com

六、表彰办法

对入选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服务教职工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rar

1.服务教职工先进单位申报表

2.服务教职工先进个人申报表

3.服务教职工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武汉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