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麟:《如何实现信息科技创新风险的有效治理》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1-02-0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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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麟教授《如何实现信息科技创新风险的有效治理》一文在《学术前沿》2020年第2期发表。信息科技创新是第三轮科技革命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的核心议题。以信息技术创新为中心,能够凝拢其他相关技术集群,发挥巨大的创新合力,焕发无穷的社会活力,丰富广阔的社会空间。信息科技创新风险的国家治理是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问题,具有全球性特征。具体表现为:(1)国家利益至上。信息创新、数据保障、风险防控等涉及国家发展、安全和进步利益的重大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进行国家治理的中心任务。(2)国家核心主导。世界主要国家为了占据关键技术的领导权,都采取了以政府为主、多方参与的国家行动战略。如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近10年来都特别加强了中央政府在国家创新治理的领导决策、资源配置和制度保障方面的核心作用。(3)国家实力斗争。创新治理成为国家之间经济、政治领域合作和斗争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如意大利追随法国从2020年开始向科技公司征收“数字税”,全球“数字税”国际游戏规则制订“狼烟四起”。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将其列为关键性的国家战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和鼓励政策。中国目前进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阶段,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核心推动力。但与此同时各类技术竞争和垄断、各式未知的风险、甚至激烈的贸易争端和政治斗争也同时伴生。国家需要建立涵盖利益共享、风险沟通与制度保障等内容的治理体系,确保社会各方形成相互适应的、彼此可预期的和以理性认识为基础的科技创新环境,维护国家的发展、安全和进步利益。需要建立新形势下技术创新风险国家治理的目标导向、制度导向和观念导向,通过风险国家治理的国际话语权斗争、科学系统的方法论以及协商运作机制等关键路径取得实际效果的最大化。风险治理需要设立包含各当事方的活动框架,将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和评估全方位放置于应用范围布局、程度、利益和代价的关系网络当中。需要系统考虑主体创新方的关注和利益、技术使用方的感受和体会,也要注重政策制定方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政策层面无疑要将维护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置于首要地位,进而平衡经济、社会、民生等方面的效应。因此,政策制定机构必须具备高超的整合能力,能够规划技术创新的发展策略,在统揽全局的高度下,灵活权衡利益和风险之间的冲突,处置它们的矛盾。需要以国际化的视野、平等对话的原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探索协商共存、合作互利、安全可靠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