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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社科部:武汉大学关于征集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系办公室 浏览: 时间:2008-5-21 16:42:56

转发社科部:武汉大学关于征集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文件精神,教育部拟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一、入选论文要求

    1.论题应围绕本届论文报告会的论文范围,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求真务实,解决高校艺术教育的有关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2.自觉遵守科研道德,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相结合,提倡实验性、应用性的研究。课题研究要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3.论文撰写符合学术规范。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3名。

    4.论文和论文摘要统一用A4纸张打印,标题用小2号黑体,正文用小3号仿宋体,单面打印,一式6份。每篇论文不超过6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600字。

    5.为便于论文的密封评选,论文的标题和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请在论文申报书(见附件)上填写作者姓名、单位、论文题目、邮编、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并加盖报送单位的公章。

    二、论文的评选

    本届论文报告会论文的评选范围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05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059月以后在公开媒体上发表过的论文(报送时须附上发表刊物封面和目录页复印件);已参加过第一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征集论文进行初审后报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组织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组织报告会进行交流,并选送优秀论文参加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

    三、申报时间

    请申请者于630(星期一)之前将6份纸质论文及电子文档报送社科部 

    联系电话:68752647  陈兰 

    Email: chenlan@whu.edu.cn

    请各院系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广泛动员和组织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

 

                                                    社科部

                                                2008428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

下载地址:http://202.114.71.188/download/jyb.doc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鄂教体艺〔20083号)  

下载地址:http://202.114.71.188/download/sjj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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