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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系办公室 浏览: 时间:2008-6-5 12:34:29

各位同学:

    现转发教务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尽快申报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2008.06.05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武大教函[2008]049号
发布时间: 2008-06-03 访问次数: 4

各学院、系:

为了实践“三创”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同时为做好2008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准备工作,我校定于6月上旬启动2008年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对学生的优秀科研成果、创新作品做好推荐和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89月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创新作品,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已完成的国家和学校创新性训练项目也可参加申报。

非学生独立或合作完成的成果、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已获得往年武汉大学或省优秀科研成果奖和参加过2007年“三创作品展示”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 每项成果完成人及合作者一般不超过5人,合作者不包括校外人员。

2.每项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和旁证材料一份,同时填写《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旁证材料包括:已公开发表或被录用的成果须提交发表刊物原件或录稿通知书,已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成果须提交获奖证书,调查报告类、设计类、创作类成果须提交社会应用证明和成果说明,专利技术和发明创造须提交专利证书,具有大件实物、不易搬运的成果须提交相关图片及说明。

3.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一项一袋。

三、成果的审核及评奖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成果将直接参加我校第30届学习竞赛“三创”成果展示,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将被推荐到省内参加评奖。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9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研成果集中上报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五、注意事项

根据往年申报和评审的情况,请各学院、系注意以下事项:

1、在毕业生离校前,抓紧毕业生成果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2、未完成或未发表的成果,提醒学生暑期内完成;

3、按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调查报告、发明制作、科技创新等所有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都需要社会应用或权威专家鉴定证明,请提醒学生加强成果旁证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件:武汉大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doc

 

所属部门: 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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