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现转发《武汉大学关于关于遴选200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如有意申请的老师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
社会学系党政办公室
2008.06.05
武 汉 大 学
关于遴选200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了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根据《武汉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暂行规定》(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http://www.gs.whu.edu.cn)的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外单位专家在我校申请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者应提供与我校科研合作的证明材料以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职称、学术水平、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为有力促使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学校鼓励团队联合指导硕士研究生,鼓励跨学科担任硕导。
二、工作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一)(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提供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2、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申报人的材料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人担任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决议。学院将审议通过的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也要统计填入《武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二)(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学校将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两周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公布。
三、时间安排
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同步进行。
2. 申报日期为5月26—5月27日, 5月28—6月16日各培养单位审核、复议,6月16日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附件一:《武汉大学2009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附件二:《武汉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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