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 学术科研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办公室 浏览: 时间:2008-2-27 22:42:03

关于做好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科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二、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四、项目申报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提供给通讯评审的课题论证活页,字数不超过四千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有关管理制度等)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或社会科学部网站(http://ssroff.whu.edu.cn/)下载。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活页分开装订,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六、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七、各院系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于200836日前召开教授会或召集有关专家举行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评会议,并通知社科部派人参加。凡没有经过院系初评的申报项目,社会科学部不予受理上报。

八、各院系召开初评会议后应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初评意见对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制作项目申报书和活页,并于2008312日前使用校园网登录武汉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114.71.189/),上报申请书数据表页内容。社会科学部根据项目申报人的数据表电子版录入有关数据。凡没有上传数据表电子版的项目,社会科学部不予受理上报。

九、各院系申报项目的纸质申报书和活页应于2008314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上交社科部,经社会科学部审查同意盖章后,集中上报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刘金波;联系电话:68753882

 

 

武汉大学社会科学部

20071221

相关阅读

 
版权所有: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制作维护:社会学系网络实验室<管理>
地址: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邮编:430072 电话:027-68753654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