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和条件,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分配名额为博士生1名,硕士生2名,进行差额推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现场答辩,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顺序如下(差额推荐):
博士研究生:洪 玥 彭子剑
硕士研究生:郭杨汗青 谢 咏 李紫茹 胡毅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3日—10月19日,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广大教师或同学若对以上人选有异议,可在10月19日17:0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7-68755654,邮箱:958077280@qq.com。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