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经过同学个人申报,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选,院评审小组审核,拟定了院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先进个人及先进班集体名单,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8日-10月20日。
若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5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反映到社会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755654。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2021年10月18日
2024-08-30
2024-08-26
2024-08-21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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