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党建工作,促进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夯实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基础,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至12月举办武汉大学党校第24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系统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培训对象为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工作表现突出、无违纪违法和不良道德表现、尚未接受党的知识系统培训的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以《永远跟党走——高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2月版)为主要教材,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课外自学、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等四种形式进行。
课堂讲授由党校兼职教师集中面授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和作风、组织原则和纪律及党员条件和入党动机等六个专题。课外自学由学员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学习《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报告等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外自学推荐资料(附件1)相关内容。分组讨论将引导学员正确认识党,积极思考如何用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社会实践将紧紧围绕党校学习内容,开展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学员参与度高的活动,如观看红色影视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志愿服务等。
地点:老年大学综合教室(教职工活动中心214室)(具体安排见附件2)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从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的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学员的遴选推荐工作;合理安排参训学员的工作,确保全程参加培训。10月15日前报学员推荐表(附件3)至党委组织部、党校。
2.参训学员要珍惜培训机会,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3.培训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党校根据参训学员结业考试、学习总结和培训考勤情况颁发结业证书,并发放至各分党委(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