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接收2025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4-09-27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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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特制定我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2025年我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45名,均为学术型硕士计划。

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指标情况如下:

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位类别

招生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社会学(030301)

学术学位(全日制)

44

40

人类学(030303)

学术学位(全日制)

3

2

民俗学(030304)

学术学位(全日制)

4

3

备注:各专业推免计划数仅为参考,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推免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接收;本院3个硕士专业均接收跨学科推免生;被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2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8日上午9点起考生开始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推免接收工作于929日上午9点开始。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通过资格审核,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9月29日上午9点起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考虑后操作。(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销。

3.凡获得我院2024年夏令营优秀营员资格的推免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接受专业调剂的考生须于929日上午6点前完成网上报名,学院于929日上午9点开始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30分钟内确认接受,否则视为放弃优秀营员资格。接收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同时会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待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4.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其他考生须于929日上午6点前完成网上报名。优秀营员接收工作完成后,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我院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收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5.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若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六、复试要求

推免生复试将按照社会学一级学科进行。本次推免复试我院主要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线上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信息公开

 学院及时公示接收推免拟录取名单,同时公布可用于统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详情,为统考考生报考提供相关招生计划的参考。


九、推免生奖励政策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奖助。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386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597869817@qq.com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执行。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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