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1.普通招考共14人,已招收硕博连读5人,剩余9个招生计划仅限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2.学院上岗招生导师均招收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报考,各类国家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专项计划简章为准,按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二)报考条件
1.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报名时上述成绩在有效期内;
(3)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4)参加 “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
外语水平满足上述1-3条的考生,需提交附件1:外语水平综合信息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免试,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免试”。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1-3条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外语科目,并参加2025年3月15日上午举行的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要求不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综合考试,不允许申请免试。
二、组织管理
1.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
组长:学院主要领导
成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工作
2.博士招生专家考核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领导
成员:由学院相关专家教授组成
职责:负责做好考生的学术考核和评价工作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5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报名网址:http://yz.whu.edu.cn/)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上传材料。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报名信息,一旦报名时间截止,不允许修改考生的任何信息(附加信息除外)。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填写疏漏、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第一批次完成报名,且在2024年12月13日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陈老师(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当代楼A313室,430072,027-68754920)。
四、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4年12月13日前(以寄件日的邮戳为准)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到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未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放弃资格。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申请学校外语水平综合考试免试的考生需提交“外语综合水平信息表”(见附件1,附证明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到武汉大学社会学院208办公室现场提交;
2.快递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208),王老师收,邮编430072,电话027-68753860。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综合考核
(一)资格审核与现场确认
综合考核前,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三)综合考核形式
(1)笔试。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
笔试科目:社会学综合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综合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面试分数由专家考核小组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
考核测试全过程做现场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由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月13日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2月13日前
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2月底-2025年1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内完成第一批次所有报名考生的考核(专项计划考生除外),并公布拟录取名单。对不予免试的考生,如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达到录取线可确定为待定拟录取,该类考生需参加2024年3月15日的武汉大学2025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后,才能确定为拟录取,否则该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无效。
专项计划考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批次(待定):学院将根据第一批次生源及计划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本工作全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因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027-6875386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社会学院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