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技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4-04-15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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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攻读“社会调查技术”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满足培养社会调查技术人才的紧缺需要,为社会治理与建设培养高层次的人才,充分发挥大数据研究与决策的巨大作用,社会学系依托“武汉大学社会调查研究中心”学科平台,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 2014年开始招收与计算机学院联合培养的计算机技术领域“社会调查技术方向”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计算机技术领域“社会调查技术方向”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特别适合在高校、政府、事业单位、商业机构、企业及咨询机构从事数据分析及政策决策的人员报读和深造。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除计算机技术工程硕士规定的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软件工程、多媒体技术及应用、信息检索等领域课程设置外,紧扣社会调查技术方向,设置了社会学原理、社会工作原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定量研究方法与统计软件应用、定性研究方法、心理学等方向课程。

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无学位者,不超过当年录取总数的10%)。

2、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与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金融系统、政府部门从事经济运行管理、社会建设与管理等实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招生领域

计算机技术(社会调查技术方向)

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原则上安排在每年7月中旬(注意及时查看网上公布的时间),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武汉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时间、地点、网址及相关注意事项将于6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gs.whu.edu.cn/公布)

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网报编号!

3、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4、现场确认时,将通过身份证鉴别仪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中的照片。

5、报名费一经缴纳一律不予办理退费手续,报名费的交纳方式以武汉大学在职工程硕士招生简章中规定为准。

6、报考者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7、现场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第二阶段考试前进行,报考院系初审,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复查,国务院学位办随机抽查。

审查材料:

1、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方式及科目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我校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和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参见《武汉大学2006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时间、地点请于12月初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发布的消息。

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的“GCT”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合格分数线。我校录取规模自定。

2、专业基础课考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培养方式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以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

2、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学生所在单位承担。

3、培养费3 万(此标准仅供参考,最后以研究生院招生简章规定的为准),含论文答辩费。培养费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时缴纳至武汉大学财务部。

4、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的时间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武汉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其他事项

1、除凭正式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时交纳的学费以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组织生源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招生人数有限,欢迎考生个人、行业机构及时来电咨询报考及合作事宜;

报名联系方式

详情垂询: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2

咨询电话:027-68753859

传 真:027-68753859

网 址:武汉大学社会学系;http://shxx.whu.edu.cn

联 系 人:陈老师 邮箱:chenqian197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