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接收2024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23-09-2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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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目标定位,发挥自身特色,主动适应变化,积极参与竞争;进一步科学规划招生类型和结构,提高接收推免生质量;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机制,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招生,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

2024年我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5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计划接收37名,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接收18名。

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指标情况如下:

接收推免生专业

学位类别

招生计划

拟接收

推免生计划

社会学(030301)

学术学位(全日制)

41

32

人类学(030303)

学术学位(全日制)

3

2

民俗学(030304)

学术学位(全日制)

4

3

社会工作(035200)

专业学位(全日制)

21

18

备注:以上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社会学院计划招生数,在实际招生工作过程中,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能对接收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推免结束后,将在本院网站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可用计划数。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本科应届生;

2.大学阶段所有科目学习成绩合格,无不及格现象;

3.已获得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4.优先接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本院4个硕士专业(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工作专硕)均接收跨学科推免生;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五、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包括制定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本单位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招生单位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024年推免接收工作于929日开始。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通过资格审核,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后,92912时起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请考生谨慎考虑后操作。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我院可以撤销。

3.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若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即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六、复试要求

推免生复试将按照社会学一级学科进行。本次推免复试我院主要采取线上复试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线上进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有关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接收推免生工作日程安排

1.夏令营优秀营员

凡获得我院2023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同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接受专业调剂者,我院认可其夏令营考核成绩,夏令营考核成绩可作为推免复试成绩使用。接收工作安排如下:

929日上午10:00前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要求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929日中午12:0014:00,进行优秀营员接收工作。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对外发布,同时会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待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2.其他推免生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其他考生,接收时间安排如下:

92912:00前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要求时间前报名的,视为放弃相应资格。

推免接收工作期间(929日),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我院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考生及时查收并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九、推免生奖励政策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特等奖

10000元

一等奖

5000元

二等奖

3000元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武汉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27-68753860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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