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细则》及《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由专家审核小组审阅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后,按照综合评分(教育背景*20%+生源质量*30%+攻博培养潜质*50%)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名单另行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广大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1年4月27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920
Email:wdyz@whu.edu.cn
社会学院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3860
Email:huangjinlin1970917@163.com
社会学院
20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