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单位实际情况,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工作规定,我系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系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要求,成立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复试工作小组,由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2017年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按学校规定,由我系相关老师组成学科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2、各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执行。
按《武汉大学社会学系2016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中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原则上,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方向可接收调剂,申请者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申请专业的复线分数线。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所有调剂生应有书面申请并经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必须参加相应复试。
(1)报考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各专业考生的调剂。学术型硕士生源充足,可以向生源不足的专业学位硕士申请调剂,须填写《社会学系复试申请表》并经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2)报考武汉大学其他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报考本校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我系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达到我系该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填写《社会学系复试申请表》,经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可以调剂复试。申请调剂原则上要求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申请专业或方向的分数线。各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其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和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我系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可接收校外调剂申请,考生本科专业为本学科实力较强的高校或专业,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本系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复试分数线,由系领导小组择优后,报经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参加复试,经过复试后择优录取。
(1)3月10日---3月30日:接受考生调剂申请。
(2)3月30---4月3日社会学系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3)4月8日调剂考生参加社会学系2017年研究生统一复试。
1、复试名单:根据前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差额复试比例要求,确定本一级学科拟复试名单:
(1)学术学位(可用指标13):共23名上线考生,其中社会学12人(含2名优秀营员),人类学2人,民俗学7人(含1名优秀营员),社会工作2人;(注:复试名单不含已接收的推免生)
(2)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剩余指标10):共8名上线考生(注:复试名单不含已接收的推免生,包含1名专项计划上线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结合该专业上线生源情况,第一批复试招生指标6个,剩余指标将用于该专业的后续复试,可接受我系其他专业考生的调剂)。
(3)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可用指标武汉班15,上线考生3人;苏州班15,上线考生10人。
2、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1点前到社会学系教学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及交费,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复试。
(2) 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 查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 复试费: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统一规定,参加复试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按要求到学校财务部缴纳100元/人复试费,复试前提交缴费凭证。
3、破格复试:我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专业考生均不接受破格复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系硕士招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以口试对话的形式按照专业分小组进行;考核内容用抽签的形式确定;满分100分;每个考生测试时间15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20分钟左右;专业素养考核采取抽签答题的方式进行;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出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并保留原始数据材料两年;
(5)复试分2个组进行,全日制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三个专业考生为第一小组,全日制社会工作学硕、社会工作专硕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硕考生为第二组;
(6)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即《社会心理学》和《社区概论》。加试安排另行通知,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备注:苏州班非全日制上线考生一律到学校参加统一复试。
(1)学术学位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综合面试占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按照:“初试成绩 ×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2)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综合面试占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按照:“初试成绩 ×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备注: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组复试排序;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折算后低于24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5日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出具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我系复试。
对于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我系将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学工口专业老师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对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心理素质进行考查,了解考生政治思想表现和心理素质情况。同时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按照规定进行调档政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对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有疑问的考生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一步核查,如发现问题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如发现有涉及到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等情况,将作为考核不合格的重要依据。政治思想表现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全体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需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诊,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复试考生体检时间初定为2017年4月7日下午,考生需自备一寸登记照一张,缴费35元,凭复试通知单到校医院领表参加体检。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我系剩余可用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考生可根据有关政策,自主选择非全日制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学校对本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系复试录取环节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2、在系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信息,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电话:027-68753860 黄老师 邮箱:huangjinlin1970917@163.com
电话:027-687524125 邮箱:wdyzjc@whu.edu.cn
备注: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位于武汉大学正大门“国立武汉大学”牌坊西北侧“本科生院楼”北楼,教学管理办公室在北楼2楼205室。
(备注:夏令营优秀营员 杨奇鑫、毛丽丹 2人已上学院专业复试线,按照夏令营优惠政策可以免予复试,直接录取。)
(备注:夏令营优秀营员 谌 骁 已上学院专业复试线,按照夏令营优惠政策可以免予复试,直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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