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系关于组织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分流的工作细则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3-09-17 09:12
A A A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以及《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两份文件的精神,我系2012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发现和培养专业优秀人才进入攻博、提高博士生源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促进我系硕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工作的科学和规范。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对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学科一般应成立包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3—5名有关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学科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分流意见),我系成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系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

组 长:林 曾、李玉龙

成 员:慈勤英、徐 炜、王 红

专家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慈勤英

成员: 桂 胜、林 曾、罗教讲、周长城、朱炳祥

三、考核标准及范围:

考核标准:

1.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课程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科研能力。

2.2+3硕博连读

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能,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且本人有明确的攻博意愿:

①课程学习水平: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全部课程,每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 C ),且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位课程考核成绩达到 B 及以上;

②科研能力水平(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a、有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在核心(北大五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b、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且参会论文公开出版;

c、获得省部级(政府)奖项三等奖及以上。

③经过专家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核评议通过。

备注:Ⅰ、出现多人申报,由工作小组按照申报者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分,按照从高往低的原则择优推荐。

Ⅱ、申报者必须征求并取得硕导与接收博导双方的同意方可申报。

Ⅲ、凡取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必须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硕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分,于第四学期开始学习培养方案规定的博士学位课程,并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如不能按照以上要求完成者,将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退学

对于未能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不适宜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的硕士,经考核小组评议可予以退学。

考核范围:2012级硕士研究生。

四、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0日前提交中期分流表,并对照考核条件个人提交书面申请;

2、9月25日前专家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所有考核硕士研究生的最终考核结果。

3、9月28日前向学校上报本单位2012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

五.其他

1.考核合格,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及撰写阶段,请指导教师安排好学位论文的指导研究工作。

2.考核优秀的研究生可攻读博士学位,可进入“2+3”硕博连读。

3.在转博之前必须完成所有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否则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4.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按退学方式办理。

社会学系

201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