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综合考试是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进入学位论文阶段之间的一次综合性检查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于2023年12月12日对2022级博士研究生开展了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联系社会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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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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