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会学会经济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主办,中共惠州市委党校、武汉大学广东研究院和武汉大学生活质量研究与评价中心共同承办的“经济社会变迁与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于2015年6月19-21日在惠州市委党校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历时两天,由四个专题报告和代表发言组成。会议以经济社会变迁为背景,探讨了有关社会转型过程的现象以及共同探索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路径。中国经济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刘世定教授、中国经济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名誉会长、中国理论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刘少杰教授、中国经济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周长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王茂福教授,分别以“经济社会学的社会治理研究”、“网络化时代的社会治理创新”、“小产房供给的几点认识”和“转型背景下的社会治理创新”为题目做了专题报告。
北京大学刘世定教授在发言中指出,经济社会学是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互动中发展起来的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一种研究纲领。运用这一纲领,不仅可以研究狭义的经济生活,而且可以研究狭义经济生活之外的诸多社会现象。其中也包括社会治理。但是,在经济社会学中存在着不同的研究纲领或纲领萌芽,有待于逐步提炼、清晰化。而对于社会治理,刘世定教授认为,在当代中国,提供了结合制度环境变迁、观念形态变迁进行社会治理的经济社会学研究的良好实验场,在这个领域,可望产生优秀的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刘少杰教授认为,中国网络社会正在快速的崛起,它包括了三个重要特征:网民数量的增长、网上活动时间的增加以及网络经济迅速增长。网络社会在崛起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例如:转变了传统社会的时空界限、快速扩展新的交往形势、为地位提升提供经验基础、改变人们的社会认同以及重构社会权力结构。面对网络社会的快速崛起以及其产生的深刻变革,这也要求社会治理方式进行新的调整,社会的管理应该从网格化社会管理转向网络化社会治理。
华中科技大学王茂福教授对经济社会变迁中的小产权房进行料深入研究,他在报告中强调,小产权房建设禁而不止、反而扩大化,这是一个供给的问题,需要从利益和制度环境角度给予思考。从利益角度来看,小产权房具有比较收益,迫切致富农民和村集体组织通过小产权房开发能实现利益追求。从制度角度来看,土地集体所有制是认识小产权房的重要出发点,小产权房供给不仅存在一定的法律制度基础,还存在着民间的合法性,也就是符合民间制度环境的要求。
武汉大学周长城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经济体制的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国企改革与现代企业制度-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指出现有研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研究不足。并从风险社会的角度考察当前社会治理问题,指出社会风险的根源在于干群关系的不协调和阶层结构的不合理。最后借鉴新加坡、德国等国的实际经验,提出要实行社会治理创新,必须还权力与规范。
此外,各个专题的评议人对每篇报告都做了十分精彩的点评,并提出了相关的问题。对于这些批评与建议,报告人与评议人进行了讨论与交流,这对报告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除了这些专家学者的报告与点评,其他与会的学者不仅上台进行发言,在台下也进行热烈讨论,提出相关的问题,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此次盛会,邀请到了来自全国各地30多位代表,既包括资深的专家学者,也包括了不少学术界的青年才俊,这不仅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学在国内的发展,更能够推进社会学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发挥着巨大作用。